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
为了加强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建设,规范和完善学院重要问题议事规则和程序,切实加强对学院工作的统一领导,提高党政联席会议事效率,促进决策的科学化、规范化、程序化,根据《澳门新莆京游戏大厅教学科研单位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》,结合学院实际,制定本规则。
一、党政联席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。参加人员包括正副院长、党委正副书记,综合办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。根据实际工作需要,可邀请有关人员列席党政联席会议。
二、党政联席会议根据议事内容由院长或书记主持,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。会议讨论做出的决定,须经到会半数以上成员通过方为有效。
三、党政联席会议成员应严格遵守会议纪律,不得无故缺席、迟到或早退,因故不能出席者需向会议主持人请假。会议召开情况、决议由会议召集人或办公室主任在会后向其通报。
四、党政联席会主要议题:
党政联席会议要贯彻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上级教育部门、学校的各项决定,其议事内容包括:
1.研究党的建设、文化建设、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重要问题。
2.研究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。
3.研究党风廉政建设、干部队伍建设和安全稳定和谐等工作。
4.研究工会、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工作。
5.研究办学理念、发展规划、改革方案、规章制度、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。
6.研究本科和研究生教学改革、学科建设、专业建设、科学研究、基地建设等方面的重要问题。
7.研究财务预算、大额资金使用和公共资源的分配。
8.研究师资队伍建设、人才引进、教职工岗位聘任、考核、评优、奖惩等方面的重要问题。
9.研究教职工绩效奖励分配方案的制定、调整以及重要福利待遇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。
10.研究其他应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和问题。
五、党政联席会议一般每周召开1次。
六、党政联席会本着专题会议,议而有决的原则,决议一经形成,属行政工作内容由院长或分管的副院长负责实施;属党群工作内容由书记或副书记负责实施;重大问题,涉及党政的明确分工,相互配合,共同完成。对于单项、专项、阶段性的重要工作,可成立工作领导小组。
七、党政联席会由综合办主任负责作好记录,会议决定事项,作出纪要,保存归档。视情况可下发,上报,或网上发布,但必须经主持人审查批准。
学院
2020年8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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